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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7 15:06:00 访问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现就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文件精神
2023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出台《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根本遵循。请各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二、切实做好实验课前安全教育
请各学院提醒实验课教师,每次实验课前要结合实验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实验安全指导和应急处置方法,让学生提前掌握相关技能,确保实验安全。
三、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考试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已开通,请各学院通知从事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及科研活动的师生,尽快登录学校门户平台进入安全考试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考试。
四、有序开展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
请各学院按照《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频次,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带队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工作不走样,检查有成效。
五、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馈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能够举一反三,抓好其他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六、积极筹建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督查队
请各学院抽调部分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师生,组建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督查队(不少于5人),不定时对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请各学院将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督查队名单(参照附件2)发送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szx@sdaeu.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考试须知
2.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督查队人员名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