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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9 15:35:39 访问次数:0
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精神,各学院(部、中心)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细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模式,由学校和学院(部、中心)党政负责人、学院(部、中心)和建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制实验室或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管理员及使用教师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学校和学院(部、中心)党政负责人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提供,学院(部、中心)和建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制实验室和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管理员及使用教师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由学院(部、中心)自行设计,并于3月15日前签订完毕。
二、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演练计划,有序组织好学校层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演练活动,各学院(部、中心)应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演练活动,确保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安全演练有形有实,为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理论和技能支撑。
三、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考试
利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组织需要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活动的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考试。只有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师生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请各学院(部、中心)组织师生于3月31日前完成本学期第一轮实验室安全考试工作。
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登录方式:
(一)电脑端:学校门户平台—综合办事大厅—安全考试系统,进入系统后可进行在线考试。
(二)移动端:智慧山工院APP—应用—安全考试系统,进入系统后可进行在线考试。
四、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及通知要求的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定于3月1日-3日进行,请各学院(部、中心)提前做好准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工作。根据实验室常态化检查工作安排,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各学院(部、中心)每周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排除,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给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实验室安全考试须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实验室安全考试须知
一、考试人员
在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各类人员,具体包括: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学生等。
二、登录方式
1.电脑端:学校门户平台—综合办事大厅—安全考试系统,进入系统后可进行在线考试。
2.移动端:智慧山工院APP—应用—安全考试系统,进入系统后可进行在线考试。
三、学习及考试内容
1.目前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设置的学习内容包括:通识类安全、化学类安全、医学生物类安全、机械建筑类安全、电气类安全、辐射类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消防安全8大类。
2.各学院(部)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由考试系统管理员利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现有的题库进行组卷,也可以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导入自行编制或收集的题目进行组卷。
3.考试题目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试卷设定100分,试题数量50题,合格分数9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次数10次,取最高分记录成绩,10次均未通过的请联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补考。
四、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的获取
考试合格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保存后打印即可。
五、其他要求
1.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实施情况是各级实验安全考核要求的重要方面,请各学院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安排,确保师生按要求完成考试。
2.学校不断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工作,陆续在实验楼安装门禁和通道闸,未通过安全考试的师生将无法进入实验楼学习工作。
3.学校将定期对各单位组织实验室安全考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实验室安全考试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