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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考试结果通报及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13:59:36   访问次数:0

各相关学院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要求:建立实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要求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的必修课课程或培训并进行考核,未取得相应学分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安全教育工作,实验室管理中心于2022年2月16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了面向全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考试。现将考试完成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1。

实验室管理中心针对缺考及不及格学生,从即日起至4月15日安排补考,请考试不合格(未达到85分)或未参加考试的同学前往智慧山工院平台完成在线考试,实验室安全考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为严格《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要求,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师生,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及时参加补考,未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的师生,将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考试完成情况

2.实验室安全考试须知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考试完成情况(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pdf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考试结果通报及补考安排的通知.pdf

附件2:实验室安全考试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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