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11:04:32   访问次数:0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新学期学校实验室安全,确保教学、科研任务有序开展,学校将从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分级分类管理等多方面加大实验室安全工作力度,全方位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考试

利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组织需要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活动的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考试。只有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师生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请各学院(部)组织师生于3月15日前完成本学期第一轮实验室安全考试工作。

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登录方式:

(一)电脑端:学校门户平台—综合办事大厅—安全考试系统,进入系统后可进行在线考试。

(二)移动端:智慧山工院APP—应用-安全考试系统,进入系统后可进行在线考试。

二、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及通知要求的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定于2月27日进行,请各学院(部)提前做好准备,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工作。根据实验室常态化检查工作安排,实验室管理中心和学院(部)联合开展好每周一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给实验室管理中心,同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组织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模式,由学校和学院(部)党政负责人、学院(部)和建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制实验室或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使用教师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学校和学院(部)党政负责人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提供,学院(部)和建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制实验室和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由学院(部)自行设计,并于3月31日前签订完毕。

附件:实验室安全考试须知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1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考试须知.pdf


上一篇资讯: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考试结果通报及补考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资讯: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操作手册(学院管理员版)